(马六甲5日讯)甲州贸消局局长莫哈末费沙指出,恰逢屠妖节来临,该局将出动70名执法官员在州内巡视,并给予村长和自卫警卫队检视统制品价格的权利,希望商家遵从当局所发出的统制品顶价清单。
他说,配合“2015年屠妖节价格管制计划”,该局决定动用70名执法官员及25名监督价格官员,从本月5日至14日展开检查,同时那些受过培训的村长亦会检视价格并作出投报。
此外,他表示,该局从今年1月17日至本月3日在“反暴利行动(OpsCatut)”中共检查5万311家商店和超市,其中183家分别在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及1972年秤称法令下被对付。
“5万311家商店和超市当中,4万7298坐落在市区,3013家位于郊外。所充公的物品价格达7万704令吉20仙,开出的传票总额则是11万9550令吉。”
违规可罚款10万
莫哈末费沙出席峇章巨人霸市(Giant)“2015年屠妖节价格管制计划”开幕礼时,在记者会上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开幕嘉宾兼甲州消费者运动主席拉扎、甲贸消局执法组副主任罗斯里等。
他说,今年屠妖节统制品达18项,包括活鸡、肉鸡、净鸡、A级鸡蛋、B级鸡蛋、C级鸡蛋、有骨本地羊肉(价格管制限于半岛)、进口有骨绵羊肉、进口有骨绵羊大腿肉、进口无骨绵羊肉(不包括大腿)、番茄、红辣椒、椰子(价格管制限于批发阶段)、椰丝(价格管制限于零售阶段)、小红葱(小印度)、进口大葱、马铃薯(中国)及木豆(澳洲)等。
此外,拉扎指出,违例商家可在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下被对付,若个人售卖统制品高于所设顶价,一旦罪成,可被法庭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或缴付5万令吉传票。违规的公司则可被罚款50万令吉、或缴付25万令吉传票。
若未使用粉红色标签列明统制品售价,个人则可被法庭罚款1万令吉、或缴付5000令吉传票。违例公司则可被罚款2万令吉、或缴付1万令吉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