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为美化新山市容,新山市政局已在今年4月底发出指示,要求商家将违例广告牌拆除。有鉴于通告期限已在8月31日届满,该局今日正式展开取缔行动,拆除多个违例广告牌。
新山市政局今天共派出25名人员,动用两台吊车及3辆罗里,从上午10时至下午3时进行取缔行动。
有鉴于去年10月初,巴西古当高速大道发生人行天桥广告牌坍塌事件后,新山市政局要求业者严厉遵守广告牌指南,以确保不会重演雨棚和广告牌坍塌事故。
新山市政局今年4月底发出指示,给予业者3个月的时间进行调整,或装置符合指南规定的新广告牌,宽限期至8月31日。随著有关期限已过,新山市政局执法组今日上午在新山市区哈利茂达隆路(Jalan Harimau Tarum)进行取缔行动。
新山市政局执法组主任凯鲁安华指出,该路段有6家业者接获通告,其中一家业者日前将违例广告牌拆除,因此该局今天会拆除另外5家业者的广告牌。
主要没广告执照
他说,今天被拆除的广告牌,主要是没有广告执照,当中也包括广告牌不符合规格。该局将从今天开始,拆除没有执照的广告牌,明年1月开始拆除违规广告牌。
他透露,新山市政局管辖范围内,共有5000个违例巨型广告招牌,约占整体的20%至30%,合法广告牌的尺寸为4呎高、20呎宽。
“市政局在展开拆除行动前,已发出通告要求违例业者自行拆除广告牌,但有关期限已过,业者没有将广告牌拆除,因此新山市政局才会采取行动。”
凯鲁安华说,被拆除的广告牌将被充公,业者之后在更新执照上会较困难。
今天的拆除巨型广告牌的行动,是在新山市长阿都拉欣的指示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