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针对地方政府要求商家撤除不符合尺寸的招牌与广告牌一事,新山中区市议会宣布将展延至今年12月31日,并于明年1月1日开始严厉执法。
新山中区市议会主席峇德鲁希山指出,有鉴于新山中区市议会辖内的商家,其不符合标准规格的招牌与广告牌日益增多,因此地方政府规定商家招牌与广告牌的尺寸。
他续说,基于安全考量,该会规定商家安装在店铺的招牌或广告牌,其尺寸大小不能超过20呎长,4呎宽。“我们给予辖内商家的宽限期到今年12月31日,明年1月1日起,我们将展开严厉的执法行动。”
峇德鲁希山是于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上述谈话。其他出席者包括了新山中区市议会秘书阿都玛里、执法组主任法兹丽顿与马华党鞭余绍庆。
峇德鲁希山进一步表示,根据新山中区市议会1982年广告法令,凡是没有在期限内把不符尺寸规格招牌撤除的商家,将被施予1000令吉的罚款。
他续说,若一些商家没有在给予的期限内将招牌撤除,该会将会委派工作人员强行将招牌撤除,撤除的费用也将由商家承担。
冀商家速拆除
“我们希望商家在展延这段时间,能尽快将违例招牌拆除,毕竟在5月18日及9月6日,我们已为商家举办两场说明对话会,以让他们清楚了解有关条例。”
他表示,中区市议会辖内的商店共有2万360间,其中的2万188间是有向中区市议会申请招牌与广告看板的。
他续指出,该会在去年所获得的招牌与广告看板收益达147万9159令吉64仙,截至今年8月31日该会所获得的广告看板收益为111万1067令吉69仙。
“我们估计随著严厉执行规定广告看板的尺寸后,相信中区市议会每年的广告看板收益将减少达50万令吉,但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