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8日讯)甲州首席部长拿督斯里依德利哈伦指出,造成甲州多发生水灾的原因很多,人们不能因为短时间发生的水灾,而否定了所有发展甲州的努力,包括怪罪于填海计划工程。
他强调,州政府一直以来都有采用“结构方案”与“非结构方案”来进行州内的治水计划,所谓“结构方案”,即是硬体建设,比如建造防洪积水池、排水道等。
“至于‘非结构方案’,指的则是各与水灾相关的研究、报告,诸如雨水量、地区发展蓝图的考究等等,这即表示州政府从未忽略水灾问题,而是不间断地分析与寻求最完善与最合时宜的解决方法。”
修改河坝设计
首长也说,填海计划不能被视为闪电水灾的导因,因为州政府批准任何一项填海工程之前,都有经过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估。
他促请各造不要因为为时大约一小时的闪电水灾,就把所有罪名都套在甲州的发展计划上。
首长是于今日在州议会上,总结有关要求州政府详细考究引致甲州常发生水灾的动议时,如是表示。
这项动议是由实甘州议员再迪阿丹提出,在经过一番辩论后,最后以25比3的大多数票获得通过。行动党鲁容州议员吴良山、格西当州议员仲祥及峇章州议员林敬贤选择弃权。
甲州地方政府及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依斯迈奥斯曼在回应该动议时表示,马六甲河口的水闸(Barrage)不是水灾的罪魁祸首,如果没有它,涨退潮时也同样会造成低漥地区发生闪电水灾。
无论如何,他表示,为了让拦河坝的排水更为顺畅,当局将会修改其设计。
“至于沟渠排水速度不够快而引至沟水倒流泛滥的问题,地方政府已被指示展开研究,并且会修改沟渠的梯度,好让大雨之时沟水可更快速被排出。”
另外,行动党鲁容州议员吴良山认为,有关水灾的动议理应由州政府提出,而非后座议员,因此他与同僚陈仲祥、林敬贤都选择弃权。
他认为,这是敷衍人民的一种做法,因为由后座议员提出的动议,和首席部长所提出的动议有很大的差别,成果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