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独居吉兰丹的单亲妈妈为了能与嫁到新山的女儿相互照应,欲购买位于女儿住家对面的屋子,并缴付逾2万令吉订金,不料屋主反悔不卖,并闹失踪,妇女哭诉3年仍未收回半分钱。
来自吉兰丹的黄冷集(68岁,单亲妈妈)2012年到新山度假,住在女儿位于士姑来皇后花园的屋子时,看中对面一间屋子,并与华裔刘姓屋主(46岁)协议以20万8000令吉购买。
同年4月和5月,她前后付给屋主2万800令吉订金。但事后屋主突说急需用钱要以更高价卖给别人,以便在新邦令金老家起屋子,并承诺一定将订金在2013年3月29日前还给她。
黄冷集委托律师楼代收订金,每次她到律师楼追讨订金时,处理屋子买卖合约的律师则指,屋主没有付还订金,以致无法如期还钱,至今也联络不到屋主。
她表示,屋主答应归还订金的期限后,她仍无法收回订金,屋子也已转售给新屋主,觉得自己受到欺骗,2013年4月报警,并在今年4月2日向马华振林山区会求助。
黄冷集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哭诉收不回订金。出席者包括马华全国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兼马华振林山区会主席张秀福、公共服务与投诉局法律顾问刘国元、林山区会宣传主任柯致全、执委颜家伟。
冀屋主出面交代
她申诉,3年来她多次从吉兰丹搭长途巴士前来新山,到律师楼了解跟进详细,至今仍没有下文,她希望屋主可以出面,即使退还部分订金也好,至少做出交代。
“这笔逾2万的订金是约30年前我与丈夫分开后,独自带大孩子并一点一滴储蓄起来的。每当前来新山时,吉兰丹的发廊必须暂停营业,使得发廊流失许多顾客,被迫于今年关闭,目前我已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
张秀福说,马华受理这起投诉后,曾到屋主位于新邦令金老家寻找失踪屋主,但只找到屋主的父母。
“该律师楼未履行职责,协助黄冷集追讨订金前,却负责新买家和屋主的买卖合约。我向负责律师了解详情,惟对方建议妇女起诉屋主。”
他指出,据了解,上述屋主和黄冷集是在2012年6月签下买卖合约,同年10月撤销和黄冷集买卖合约。该间律师楼同年11月协助屋主将屋子转售给别人,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程序。
“为何律师在双方签下买卖合约与撤销合约后,屋主在未付清订金的期限内,屋子应处于冻结的阶段,既不能马上转售给别人。我将向该律师楼提出疑问。”
他希望,涉及的相关人士,包括失踪屋主在一星期内出面交代,否则将协助妇女采取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