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政府将援引1963年国家土地法典(槟城及马六甲地契)下赋予州政府的权力,将该土地用途更改为马来传统保留地。
英文《星报》指出,甲州首长署将在近期内撤销有关从1826年至1957年之间,由殖民政府发出的地契,有关地段分布在世遗古迹区的荷兰街、鸡场街,还有东街纳和吉里望,一些土地上还保留不少老建筑。
报导说,州政府是基于一些地段无法找到地主,或一些无法出示文件证明本身祖先是地主的情况,决定采取上述措施。
在葡萄牙时期,许多忠诚人士获得当时政府发出地契,地点多在怡力一带。另外,在1641年至1825年的荷兰时期,鸡场街是主要的贸易枢纽,相信当时发出的地契逾百张。
面对地契重叠
接著在英国殖民及日本时代(1942至1945年之间),当时的政府也发出多张地契,同时有些已重叠,但75%的土地继承人,在1963年国家土地法典(槟城及马六甲地契)下,成功转换土地地位。
报导引述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谈话指出,许多土地继承人确实因为不同殖民时代地契重叠的问题陷入困扰之中,他曾协助多名地主,依据1963年国家土地法典(槟城及马六甲地契)第81(3)条文(518法令)下的14(A)表格,成功为地主转换荷兰时期的地契,该表格亦是可证明真实地主的文件。
该名律师指出,518法令的第92条文,在未发出最后的地契之前,当局会发出一份证书给地主,不过,许多地主,尤其是老街区的都无法证实本身是地段继承人,因此也无法取得14(A)表格。
该名律师说,现有的地主须出示先人的死亡证书,或其他有力的文件以便保住自己的产业。同样的法令也指示土地管理单位,给予地主继承人足够的时间以证明有关土地的地位,否则州政府有权力充公。
该名律师过去15年为一名地主处理地契问题,至今无法解决,因为没法证明现有的居民与原来的地主有亲戚关系。
回收地段改为马来保留地
甲州首席部长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伦表示,州政府回收过去殖民时代土地的措施,将会公平地进行,不能视为掠夺土地之举。
他也表示,没有明确地主或是无法找到地主的地段,拥有权将会被改为州政府所有,一些则会更改成为马来传统保留地段。
他清楚知道,回收古迹区地段与建筑,是一项长远及费时、费神、费力的过程,目前州政府还无法确定“无明确地主”地段的数目,但已指示土地局与博物院机构找出有关资料。
他表示,不同殖民时期发出的地契,造成地契重叠问题,也有一些人声称持有马六甲王朝时期,以爪夷文书写的地契来向州政府要回他们的土地。
他说,在荷兰时期,尤其在鸡场街和荷兰街一带的地段,被用于建造建筑物,并归属当时的政府所有,故他相信,目前部分无法找出明确业主的建筑物,可能就是当时荷兰政府所有,也就等于应属于现在的州政府产业。
赖君万斥甲首长如盗匪抢地
马六甲民主行动党哥打叻沙玛纳州议员赖君万怒斥甲州政府及甲首长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伦行为如同盗匪,变相强抢民地。
赖君万表示,根据新闻报导,在上述政策下受影响的范围包括位于世遗古迹区的荷兰街、鸡场街,还有东街纳和吉里望,涉及的单位及地段非常广泛。
他说,荷兰街和鸡场街老建筑的土地地契大部分都是在葡萄牙和荷兰殖民时期发出,几代人都一直居住在此,但因为祖先或上一辈的疏忽,没有做到地契转换等程序,却因此被没收土地,就真的很不公平。
“我也无法认同甲首长在报章坦承,州政府会有此举动是为了重新平衡老街区的马来传统保留地数额的言论,这根本就是一项含有政治议程的政策,变相抢民地。”
吁政府透明化处理
他吁请甲州政府三思,勿仓促行事因为这事件牵涉层面甚广,关系重大,州政府不应该一纸通令就要把土地没收。
他认为州政府应成立特别小组研究有关措施,而且小组成员必须概括历史研究专业人士、博物馆相关人士,谨慎、透明地处理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