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9日讯) 一名保安公司经理涉嫌在5年前谎报保安工作时间,提供假资料索偿,今日面对5项控状,惟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
现年55岁的被告再纳阿比丁,被控于2019年5月至9月期间,在亚罗牙也县教育局,不诚实地提供保安打卡工时报告。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并可在第465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不认罪,来自反贪会的法丁诺雅蒂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10万令吉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莫哈末沙鲁拉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在调查期间给予配合,并且没有逃跑风险,因此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至5000令吉。
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最终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必须每月一次到反贪会报到。
上述案件择定明年1月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