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一名印刷工厂经理因涉嫌在无准证的情况下经营印刷厂,并且印刷色情刊物,今日被控上庭,惟他否认有罪。
44岁的陈昌瑞(译音)被控于6月21日上午10时,在蕉赖迪沙敦拉萨无证经营一家印刷工厂,抵触《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第3(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2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他也被控在同样的时间和地点使用印刷机印刷色情刊物,抵触同一法令第4(1)条文,可判处与上述相同的刑罚。
内政部主控官阿里夫扎里建议法庭,以每项控状各1万令吉和1一名担保人保释,而代表被告的律师亚当海卡则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他的当事人需要抚养家庭。
地庭法官伊拉里占最终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各4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于2025年1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