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5日讯)庆生庆出祸!一名本地男子租用安顺市议会阿丽娜广场礼堂庆祝生日,大排筵席约500人出席参与,更准备许多烟花供宾客玩乐,岂料烟花射上礼堂顶棚,导致顶棚铝质纤维燃起熊熊大火。
警方接到投报后,已逮捕一名主办上述生日会的24岁本地男子,并将于周二向推事庭申请延扣,以《刑事法典》第436条文(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摧毁住屋等)及《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
下霹雳警区主任阿末安南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警方是于周日(3日)晚上11时18分接到民众通报,指阿丽娜广场礼堂发生火患,于是警方派员前往现场,消拯员接获消息后也同样赶往现场。
他说,事发时,一名人士已租用该礼堂以举办生日会,现场估计有500名宾客出席参与,生日会主办方更在准备许多爆竹和烟花供宾客玩乐,而根据初步鉴证,顶棚发生火患有可能来自烟花的火花。
“但是,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主办方没有使用烟花和爆竹的合法准证。”
鉴于此,他说,警方于周一(4日)下午约3时逮捕一名24岁任职罗里司机的本地男子,并将于周二向安顺推事庭申请延扣嫌犯,以进一步协助调查。
他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6条文(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摧毁住屋等)及《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非法拥有、监管或使用爆炸品)调查此案。
他披露,阿丽娜广场礼堂的损失,有待进一步调查。
阿末安南提醒民众非法使用烟花和爆竹是一项罪行,并会带来安全风险。
他说,任何人一旦被提控及罪成,在《刑事法典》第436条文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因此,他提醒民众切勿非法使用爆竹或烟花,以避免不愉快事件发生。
另外,消拯局于3日晚上约11时9分接到火患通报后,派员前往现场进行灭火,礼堂顶棚约20%面积被火烧,所幸没有任何人命伤亡报告。
消拯员展开灌救后于当晚11时24分控制火势,并于4日午夜12时18分结束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