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槟城闻商拿督黄家业被控贩卖人口案今日继续审理,黄家业的妻子拿汀李美月表示,罗依莹是在位于吉打律的她经营的商业店铺上进行培训,而非工作。
李美月进一步说明,罗依莹在其店铺进行的是培训而不是工作,因为所有半成品都没有变卖的价值,无法给店铺带来经济效益。
她今日在黄氏贩卖人口案审讯上供证时认为,自己经商已有20年,同时也有木工的经验,因此了解如何进行培训。
当主控官李润强提问她是否曾参加国家反毒机构(AADK)或政府其他机构的培训课程时,她回答:“没有。”
主控官进一步询问,既然是给予罗依莹培训,是否有培训大纲和训练范围,她回应:“没有。”
被问及是否有安排培训员时,李美月指出,她自己就是培训员,主要依据自己的经验为罗依莹进行培训,并表示不确定培训是否需要经过相关机构批准或监督。
在被告律师黄钵焙交叉盘问环节时询问李美月,因她没有相关机构的培训大纲和范围,所以她所做的不能称之为培训。
对此,李美月回应称,罗依莹不曾也不会工作,因此她才对罗依莹进行培训,教导其使用打磨木工机器、冲泡咖啡、烹饪及如何与顾客沟通。
她表示,在3个月的培训后,可以看到罗依莹的改变,后者也曾表示学到很多东西。
对于罗依莹指控被迫工作一事,李美月称,位于吉打律的店铺都是她亲自打理,黄家业只是在午餐时间前来用餐,之后就返回自己的办公室而已。
李美月也提到,在培训期间,她给予罗依莹一小时的休息时间。
她强调,她负责提供住宿和培训给罗依莹,也没有限制后者的行动,包括购买和烹饪食物等,并非如后者所称,只能获得可乐、牛奶和泡面。
李美月解释,她是在戒毒中心负责人林永春的要求下,为罗依莹提供培训并安排住宿,并将后者安排在其位于吉打律的店铺工作。
另一名证人林永春表示,他在雪州拥有5年经营戒毒中心的经验,并曾接受国家反毒机构的戒毒课程,因此和蔡庆达(译音)一起经营一家戒毒中心。
当被询问为何罗依莹会在该中心时,他说后者是由其父母送过来的,且其家人每月支付1600令吉作为住宿、伙食及道德课程费用。
他表示,原本他安排罗依莹在威南一家小贩中心进行培训,但后者指控被强奸后,他通知其父母查看闭路电视以证明清白,罗依莹之后也承认没有此事。
他提到,事后原本想送罗依莹离开,但对方父母苦苦哀求,因此他询问该中心顾问黄家业,并请其妻子是否可以提供住宿及培训,毕竟该中心以男性居多,这样也能避免再次发生相关指控。最后,罗依莹就居住在位于大山脚柏林宾路的住所。
针对罗依莹控诉遭黄家业殴打一事,林永春认为是不对的,因为他们与罗依莹的家人在WhatsApp上有群组,定期向其家人通报罗依莹的行为。林永春也对罗依莹控诉被迫工作表示不同意,因为其父母会定期前来探访,若属实,罗依莹有机会向其家人反映。
林永春还提到,其父母亲友交代中心不要给罗依莹使用手机,因为担心她通过手机向非法放贷者贷款,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她轻易接触到毒品。
黄家业因涉嫌剥削及虐待戒毒中心入住者于2022年被捕,同年11月被控触犯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贩运移民法第12条,届时他不认罪,并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