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吉兰丹一名工友因涉嫌与未成年女友偷尝禁果,而在今日被带上地庭面控,被控强奸罪,并当场俯首认罪。
被告莫哈末诺阿卡玛(23年)因上个月22日凌晨2时,在瓜拉吉赖一间民宅内,强奸一名15岁又8个月的小女友,而被提控上庭。
当被告的控状在地庭法官祖基菲里面前被宣读出来后,被告即俯首认罪。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下被控,该条文的最高刑罚可被判处20年监禁和鞭笞。
此案由副检察司艾曼法兹负责提控,而被告则没有委任任何代表律师。
法庭最终并没有允准被告保释,并择定案展 10月29日再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