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2日讯)“请减轻刑罚,我已经悔改并想回到孩子们身边,因孩子需要我。”
涉及强奸15岁女儿(案发时),导致女儿怀孕而在去年诞下一名孩子,狼父今日在地庭被判监禁72年和鞭笞60下。
被告承认所有罪行后,地庭法官祖基菲里阿布拉作出下判。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2023年1 月至10月,凌晨1时许至早上10时,在同一地点,即瓜拉吉赖一个单位,强奸15岁的亲生女儿(案发时),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30年监禁及10鞭笞。
主控官为卡玛鲁哈斯米副检察司在庭上要求法官给予适当的惩罚,以给被告一个教训,因为受害者是他自己的孩子,而其行为导致受害者怀孕并生下一个儿子。
被告在求情中要求轻判,因为他的孩子还小,仍然需要他这名父亲。
他说:“我已经悔改,并承诺不再重蹈覆辙。”
无论如何,随后被告每项罪名被判12年监禁和鞭笞10下,刑期是分开执行的。
另外,被告也被令需在监狱接受辅导,同时,刑期结束后还要守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