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10岁男童驾车闯祸酿连环撞案,基于男童所驾驶的轿车属于家人的,因此男童的父母料会在疏忽照顾孩子的罪名下被控。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达接受《阳光日报》(Sinar Harian)访问时表示,男童父母是本地人,皆为40余岁,他们将会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下被控。
他说,根据警方调查,当时男童父母并没有在家,为父是一名商人,当时因不舒服,所以妻子(男童母亲)载丈夫到医院看病。
“因此,警方将会要求男童父母协助调查。”
莫哈末哈达表示,警方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1)条文、第111条文、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条文以及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对案件展开调查。
10岁男童驾车闯祸酿连环撞案,是于9月3日晚上9时30分左右,在Arowana Impian花园第2路发生。男童当时驾驶的轿车在转弯处失控,撞向一辆停在路旁的客货车,后者向前滑动,撞向另一辆轿车。
当时车内还有一名9岁男童,与10岁男童属邻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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