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马来西亚政府和警方获上诉庭批准,就高等法庭裁定支付19万7600令吉赔偿金一案提出上诉;该案件涉及5年前一名墓地工人在警方拘留期间死亡的事件。
上诉法院三名法官拿督谢莫哈末鲁芝马、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和莫哈末再尼马兹兰联审,今日裁定政府和警方可针对高等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
莫哈末鲁芝马表示,关于赔偿金额和法律责任的问题仍然未在上诉庭中得到明确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辩论。
“上诉庭对此类问题的裁决,将对公众产生深远影响。”
他还指示政府和警方在两周内提交上诉通知书,并根据法庭法令第68条文,若判决金额低于25万令吉,原告方无自动上诉权,因此必须获得法院的许可。
2024年5月20日,槟城高等法庭裁定,警方在拘留期间未能有效履行对一名29岁男子莫哈末法兹林再迪的看护责任,导致他在北威省警区的扣留所内自杀身亡。
法庭认定警方和政府对此负有责任,并命令赔偿19万7600令吉予死者家属。
赔偿金包括5万7600令吉的生活费用、3万令吉的生命损失赔偿、5万令吉的严重损害赔偿、1万令吉的特别赔偿以及5万令吉的法律费用。
高庭法官阿南德蓬努杜莱还指出,警方未能进行常规巡视,可能是导致这名男子死亡的原因。
该名男子于2019年因涉毒被捕,随后在警方拘留期间死亡。2022年,死者母亲对包括全国警察总长、槟城警察总长、北威省警区总部的警察局长及其成员,以及马来西亚政府在内的9名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责任并获得赔偿。
在今日的庭审中,联邦高级律师努尔伊兹迪安妮和沙菲克代表政府和警方出庭,而律师桑杰纳丹和普尚则代表死者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