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20日讯)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今日揭露一起运作长达6年,涉及骗取金额高达1亿令吉的外汇投资骗局,并呼吁有关部门立即对该涉案公司采取行动。
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总秘书拿督希山慕丁哈欣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迄今为止,该组织获悉警方在全国接获385份投报,估计涉及约400人受骗,总损失高达1亿令吉。
他说,该外汇投资骗局活跃于2016年至2022年,受害者损失金额从1万令吉到10万令吉不等,部分受害者甚至损失高达100万令吉。
同时,他指出,MHO认为骗局的幕后主使共有3人,包括来自印尼的主谋、负责招揽受害者的大马同伙及一名自称外汇交易专家的俄罗斯同伙。
“该外汇投资骗局利用多家公司,包括在大马公司委员会、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和印尼注册的公司,以及2家在印尼和阿联酋获得许可外汇经纪商平台,来进行诈骗活动的。”
他表示,受害者们被告知这是一项合法的外汇交易的投资,并由一位“专家”负责营运。
“受害者们被承诺每月可获得2.5%至3.5%不等的高额回报,而具体收益率取决于合约类型。然而,当受害者们投入资金后,却无法确认交易是否真的执行,也无法掌控交易过程,更无法登入自己的交易帐户。他们只能被动地等待收益。”
“当合约到期时,他们不仅没有获得承诺的回报,连本金也血本无归,该诈骗集团开始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
他强调,这是一种典型的诈骗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第415条文(诈骗)和409条文(公务员或代理犯下刑事失信)。
他相信全国受骗人数可能高达3000人,但目前只有400名正式投报,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因此,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呼吁所有受害者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
他还强调,即使犯罪者身处国外,执法机构依然可以采取行动。
他举例,大马法律允许以缺席起诉的方式,对在海外运作的犯罪集团成员进行起诉。
“执法机构还可以使用申请司法互助(MLA)来请求引渡。”
另一方面,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委员胡杰良指出,诈骗集团在骗取的钱财后,并不会将资金留在我国,而是会被转移至国外,这严重破坏了大马的经济。
他呼吁警方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并以《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积极展开调查,追查受害者提供的线索。
出席者包括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森美兰州协调员莫哈末阿克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