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一名涉嫌在雪州轰埠甘榜原住民路工业区附近的排放化学废物,从而导致雪兰莪河4座滤水站因发生气味污染而紧急暂停运作的中国籍嫌犯,于早前被控上庭时,表示不认罪。
法官诺拉吉雅随后拒绝让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于9月10日提呈文件。
雪州环境局总监拿督旺阿都拉迪夫今日发文告表示,该局是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2024年修正)第25(3)条文,以及同法案第25(1)条文下,对这名42岁的中国籍男子提起诉讼。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并可能被处以最低5万至最高1000万令吉的罚款。”
文告也提醒所有单位,任何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都将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案》下受到严厉的处罚。
“该法案在今年已重新修订,加强了刑罚和罚款的力度,其中罚款范围从5000至1000万不等、以及不超过5年的强制监禁等。”
文告也呼吁民众,可通过24小时免费热线1-800-88-2727、或邮件aduan_k@doe.gov.my 、或通过该局的电子投诉网站https://eaduan.doe.gov.my 举报任何于污染环境相关的活动。
7月23日,雪兰莪河4座滤水站因发生气味污染事故而紧急暂停运作,导致雪隆7个县区无预警制水。
这4个暂停运作的滤水站包括兰斗班让滤水站、雪兰莪河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滤水站。
经历将近3天的无预警制水后,所有受水供影响地区已于7月26日早上8时全面恢复水供。
环境部早前也成功逮捕2名嫌犯,助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