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5日讯)今年元旦日发生在美丹商业中心枪击案,男子今日在地方法庭被提控企图谋杀罪,其否认有罪后,被谕令须以7000令吉现金保释及2名担保人保外,于9月3日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被提控的男子比利哈里斯,现年25岁。他于今年7月17日正式被提控企图谋杀的罪控。基于当时地庭法官出外公干,案件当时在推事庭过堂。
今日此案第一次在地方法庭审理。
他被控于今年1月1日下午5时41分在黄景和路一建筑物,与另外2名在逃的嫌犯共谋,向一29岁的男子开枪。
因此,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罪控,并与相同法典109条文同读。在企图谋杀的条文下,抵触这可被判处坐牢高达10年及罚款;若该行举已导致任何人受伤,抵触须被判处最高可达20年监禁。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兰比尔辛格及林忠强。
案件今日在地方法庭过堂时,副检察司大卫帕奇努伊向法庭表示,由于被告拒绝认罪,但其所涉及的罪行是允许保释。
因此,控方建议以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及2名本地担保人(月入不少于3000令吉)作为保释条件。同时,被告须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
被告的律师兰比尔辛格向法庭要求,将保释金设为5000令吉及2名本地担保人,并表示担保人的月薪应为1500令吉,因为这是马来西亚的最低工资标准。
律师指,被告是本地人,已婚,有一名刚出生的孩子需要抚养。
他强调,其不反对被告须每月到附近警察局报到一次,但保释金必须在被告能够负担的范围内。
他进一步说,被告是一名冷气技术员,月收入仅有2500令吉。自今年7月3日晚被羁留至今,被告尚不清楚是否仍有工作可做,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设为5000令吉。”
根据当时流传的闭路电视视频显示,事发当时,数名华裔青年在一咖啡店用餐。突然来了2名乔装外送员的男子,骑著摩托车到该处,一人走进雨盖咖啡店,朝著那班用餐的青年开枪射击。
在该枪击案中,其中3人中枪受伤,被朋友迅速送往急救。3人皆没有生命危险,年龄介于20馀岁至30馀岁。
警方于今年7月初前后扣查了5名男子,包括此案被告,以协助案件调查。该5名男子日前在警方的押送下带往法庭,其中1人被提控企图谋杀罪控,其馀4人转为控方证人并获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