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8日讯)一名吉打州陆路交通局(JPJ)官员涉嫌向一名运输公司经理收取4万2100令吉贿金,今日被反贪会提控上庭,被告面对40项控状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苏比里(39岁)为吉打州陆路交通局瓜拉吉底分局检查轿车及摩哆的官员,周四上午被反贪会官员带往亚罗士打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在哥打士打县一家银行,通过个人银行户头收取一名运输公司经理共4万2100令吉,以便不采取行动对付该家公司旗下各种违规的罗里。
上述行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5(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2)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40项控状后不认罪,要求法庭审讯。
主控官祖基菲里建议法庭,让被告以4万令吉保释金保外,附加条件是被告需把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费道斯以被告需承担妻子与2名年龄12岁及10岁孩子的生活费及教育费、自2016年涉案起就向反贪会报到,以及被告将被停职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亚罗士打第2地庭法官普里西拉最终允准被告,以2万7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须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以及每月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案件定于8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