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4日讯)幼儿园老师涉嫌虐打4岁男童至脸颊受伤,今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2个月。
根据控状,现年25岁的被告玛丽妮,被控于今年5月13日早上9时36分,在班达马兰一家幼儿园,伤害一名4岁男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在此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一年、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时承认罪行,并以本身来自低收入家庭,在幼儿园工作每月仅有1700令吉微薄收入,向推事茜蒂祖拜达要求最低罚款。
主控官杨锦鸿(译音)副检察司说,被告身为一名老师,理应以爱心和关怀来对待学生,但却导致4岁男童受伤,因此必须对被告判处重刑作为教训。
推事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诉后,判处被告2个月监禁刑罚,而被告家人随后临时委任一名律师,向法庭要求缓刑。
推事允许被告的刑罚暂缓执行,以向高庭提出上诉,并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提供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