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8日讯)藏私酒父子罪名不成立上诉案,鉴于上诉人关税局接纳答辩人答辩书的解释,因此,今日在庭上申请撤销上诉案获芙蓉高庭批准,维持原判。
关税局因不满瓜拉庇劳地庭对印裔父子藏私酒罪行宣判罪名不成立获释,因此,在案件下判后同月份,即于2023年10月份入禀芙蓉高庭提出上诉,推翻瓜拉庇劳地庭的宣判。
有关上诉案件于今早在芙蓉第3高庭审理时,主控官莫哈末依磊尤斯卡副检察司向高庭法官拿督罗哈妮申请撤销有关的上诉案件。
他说,鉴于上诉方接获答辩人的答辩书,里面已一一的作出解释上诉方的疑点,因此,向芙蓉高庭作出申请撤销此案。
无论如何,拿督罗哈妮聆听上诉方的说词后,获准撤销此案,且维持瓜拉庇劳法庭早前的宣判。
两名答辩人P阿巴拉拿亚拉(67岁)及A卡迪(37岁)代表律师,分别是哈瑞斯玛哈迪温及蓝扎尼。
两名答辩人于2022年2月16日,在瓜拉庇劳地庭被控于2020年2月20日,晚上9时30分,在瓜拉庇劳斯里哥鲁阁花园一个住家单位,因私藏1248瓶各类品牌的酒,总值为3494令吉40仙,因而抵触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货物)。
两人当时面控2项罪行,皆否认罪行,尔后,案件在经过审理后,瓜拉庇劳地庭在2023年10月份进行下判,并宣判2名被告罪名不成立而获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