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8日讯) 为追讨300令吉欠款,20岁桌球中心女职员以暴力向22岁欠债女子讨债,扯头发掌掴抢手机,今日被提控上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1000令吉。
被告努阿丽娜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4日,凌晨5时30分,在一间桌球中心蓄意伤害一名22岁女子。上述行为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一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事发当日,被告到桌球中心追讨债务,拉扯受害女子的头发、掌掴她的脸颊,还把她推倒,并抢走了她的手机。事发后,受害女子前往峇株巴辖警区报案。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官,被告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律师代表。
被告认罪后,承审推事苏海拉判处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以监禁一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