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5日讯)因滥用毒品判监服刑23年,甫出狱6个月的一名男子,涉及性侵13岁侄女,今早在麻坡法庭面控。
被告早前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控,并在2000年获法庭裁决监禁23年。
他在入狱服刑之前是名园丘工人,并在去年11月出狱。
今年47岁的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某日下午,在亚依淡区的一间屋子内性侵13岁的侄女,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将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推事法丁达利拉面前表示不认罪。
根据受害者口供,受害者当时躺在祖母家客房玩手机,被告带著受害者年仅9岁妹妹一同进屋,随后对受害者进行性侵。
之后,受害者因呼吸困难带往诊所,之后转送麻坡专科医院进行详细检查。
医生在问诊时发现受害者手部有抓伤的痕迹,受害者称被父亲殴打,并也向医生透露自己遭叔叔性侵的事情,院方随即向警方报案。
此案主控官为丹尼尔慕尼尔,被告没有代表律师。由于此案属于地方法庭权限,推事法丁达利拉无法批准被告保释,因此定于明日过堂,在地庭申请保释及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