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一名合约工人因涉嫌恶意用锄头敲碎4辆汽车的车镜,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提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处56个月监禁。
45岁的被告法依扎今日在麻坡地庭面对4项指控,他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指控后,在承审法官法丁面前俯首认罪。
根据第一至第四项指控,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27日,凌晨3时,在麻坡武吉哈逢岭嘉毛基尔垦殖区,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用锄头砸坏4名居民的轿车车镜。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罚监禁最长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也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以及因持有海洛因而抵触相同法令下的第12(3)条文。
被告在第一至第四项指控下,被判处各监禁14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即4月27日起算起,由于刑期同步执行,换言之,被告只须服刑一年两个月。
至于被告面对的拥毒指控,基于控方尚未接获化验报告,法官允许被告以2800令吉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