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笃2日讯)沙巴技职学院17岁学生命案,涉事的13名学生今日被控谋杀罪,若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30年至40年的有期徒刑,以及不超过12下的鞭刑。
案件今早9时在拿笃推事庭开审,承审推事为诺阿斯拉夫,由于此案涉及青少年,因此仅准许被告的家属进入庭内。
根据控状,年龄介于16岁至19岁的13名学生,被控于3月21日晚上9时至22日的早上7时38分,在拿笃技职学院宿舍内谋杀死者莫哈末纳兹米。
这13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并与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死刑,或30年至40年的有期徒刑,以及不超过12下的鞭刑。
本案主控官为黄俊涛副检察司(译音),其中2位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阿米鲁阿敏与卡玛鲁丁,其馀11位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推事庭择定于5月16日续审此案,并等待化学报告与尸检报告的提呈。
据早前报道,死者因被指偷窃同学的85令吉,遭到一众舍友的围殴。
隔日清晨6时50分,宿管才发现死者倒在房里不省人事,随后赶来的拿笃医护人员则证实他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