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6日讯)涉及盗用居民协会基金4500令吉的华裔妇女今日被押往芙蓉地庭面控时,向媒体喊冤:“我帮人帮到需要来法庭,没办法,很冤枉啊”!
77岁被告萧亚玉(译音)今早9时许抵达芙蓉法庭后,可见她走路时较为缓慢,当她见到法庭外有大批媒体时,礼貌的向媒体鞠躬道早安,更当场还询问:“你们是记者?”
被告在步入法庭内前,还向记者喊冤:“我帮人帮到要来法庭,没办法,很冤枉啊”。
被告萧亚玉被控于2021年一月至10月期间,在芙蓉亚沙再也3820及3821组屋单位,作为亚沙再也组屋居民协会秘书时,因不诚实的挪用了不属于自己的资产,即从居民协会银行户头取出4500令吉,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过6个月及不超过5年和鞭笞或罚款。
被告在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向芙蓉第一地庭法官米安苏莱曼否认罪行。
她在求情时表示,她是一名退休已久的人士,没有任何收入,在居民协会担任秘书6年,也没有获任何的津贴,只是义务的帮忙,只是有一次获得1000令吉。
无论如何,法官米安苏莱曼较后获准被告以4000令吉担保外出,每个月的一号需到森州反贪污委员会报到,并案展今年4月25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菲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