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6日讯)4男子在农历新年期间,在公开场所玩“葫芦蟹”,各判罚款500令吉或监禁2星期取代。
此案被告50岁黄某、76岁本杰里、68岁陈某和78岁徐某,他们被控于2024年2月13日,约早上11时50分,在露天巴刹被发现非法聚赌。
他们此举抵触1953年公共赌博法令第6(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警方突击检查露天巴刹的其中一个摊位,发现4被告在场玩“葫芦蟹”。
同时,警方起获桌上的110令吉、“葫芦蟹”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