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22日讯)挪用公司一万令吉款项准备迎新年,却向警方作出被抢劫的虚假投报,灯饰店销售员今天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丘家顺(40岁,译音)今早是在和丰推事庭被控,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作出认罪,推事努鲁雅西法随之件出上述裁决。
如果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4个月监禁取代。
根据控状,丘家顺于2024年2月9日下午1时,在和丰警区总部查案官办公室时,向警方提供虚假资料,导致查案官作出不应进行的调查。
被告行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声称在和丰金美利路,遭到2名摩哆骑士抢劫,公司的一万令吉遭劫走,惟经过调查发现,有关劫案不曾发生,有关款项其实已被被告挪用,用于准备农历新年。
控方维迪耶斯瓦丽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对被告报假案的行为施以严惩,而来自国家法援基金会的被告代表律师西蒂哈嘉向法庭求情,指被告要负担妻子及一名12岁孩子的生活开支,月入3000令吉,要求法庭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