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涉挟持伤母恫言炸屋自杀案的45岁华裔男子,今日在乔治市推事庭面控时不认罪,在押往过程中被路过民众张望时,竟以福建话爆粗呛对方“看什么看”!
被告今早身穿灰色T恤,被警方押往推事庭进行4项提控,全程并没回避媒体镜头,但却向好奇的路人呛声。
根据控状,45岁被告傅立益于本月14日晚上7时,在青草巷公寓以藤条和手致伤母亲,同时也向母亲进行恐吓。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1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不过,检控官表示,基于受害者是被告母亲,所以被告的刑罚将翻倍,换言之若被告被判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则自动翻倍成监禁2年或罚款4000令吉。
除此之外,被告也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及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使用毒品)。
虽然被告向推事求情的时候,表示本身从事“打杂”(office boy),每月薪金约2000令吉,已离婚,有两名孩子,不过不需要给赡养费,患有高血压和心理病。
推事阿都卡立表示,被告案件属严重罪行,同时还与受害者同住,所以不允许保释。
不过,推事也告知被告,扣留所会提供对方医疗服务,包括见心理医生等等。
另外,被告被带往另两个推事庭面对其他控罪时,获准保外候审。
较后,检控官告诉记者,由于被告在首个控罪已不获保释,因此即便其他案件获准保释也将作废。
其中3项控罪,推事择定于3月19日过堂,另外1项控罪则订于4月2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