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14日讯)网传宝马轿车司机允许2名孩子“天窗探头”视频引起网民热议,警方证实已接获投报,并且已传召司机到警局录供助查。
梳邦再也警区主任万阿兹兰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警方是于昨天早上10时12分,发现一名推特用户@ ANTHRAXXX781上传的29秒相关视频,而该段视频也在网络疯传。
他说,根据视频显示一名宝马轿车司机疏忽儿童安全,允许孩子将头伸出车辆的天窗,且警方根据拍摄者描述,相信事发地点是在柏兰岭布特拉大道(Persiaran Putra Perdana)。
“警方已鉴定涉案司机身份,并传召他于近期到警局录供助查。”
他说,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调查此案。 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