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0日讯)前幼儿园女教师涉嫌任内疏忽照顾儿童,导致患有自闭症的4岁男童溺水身亡,今日在怡保地庭面控,不过,被告维持否认有罪的立场,并获准以5000保外候审。
被告为艾斯特克莉丝蒂娜(59岁),她在地庭通译员重读控状后,在法官艾努莎琳面前否认有罪。
去年7月12日,被告在怡保推事庭面对同样的控状,并否认有罪。
今日,被告首先被带上推事庭,推事西蒂诺拉宣判被告获得释放但不等于无罪,随后,被告在同样罪名下被提控上地庭。
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0时20分,在珠宝佳邦新天地一间幼儿园,一段时间疏于对4岁男童塔纳斯的监管及照料,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a)条文。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依瓦格林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定在1万5000令吉,并附加条件被告不得接近死者家人和控方证人,且须每月到警察局报到一次。
惟被告代表律师盖瑞塞维尔则求情,要求保释金维持推事庭早前允许的2500令吉,指被告如今没有固定收入,还必须照顾现年80岁又体弱多病的母亲。
“同时,我的当事人在接受脑癌手术后,还需要接受后续治疗,和需服用抗癫痫药物。”
地庭随后将保释金定为5000令吉,并定此案3月21日重新过堂。
早前,媒体报导,4岁男童塔纳斯于去年4月17日首次前往幼儿园试课,却不幸跌入幼儿园隔壁一家俱乐部的泳池内,昏迷不醒,送院抢救6天后宣告不治。
塔纳斯的父母于7月10日从涉事幼儿园步行约14公里前往霹雳警察总部,提交备忘录和证据,促请警方展开深入调查,此事引起群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