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4日讯)3名男子包括一名15岁的少年因涉嫌持械抢劫外劳,今日在马六甲亚罗牙也法庭面控,惟不认罪。
15岁的男被告与纳巫发(24岁)及莫哈末利赞(26岁)今日在法官纳里曼面前否认3项控状。
根据控状,他们与另2名仍在潜逃中的嫌犯,于2023年11月3日至12月19日的晚上10时至11时40分期间,使用巴冷刀和铁棍,到亚罗牙也新邦安拔的菜园和果园抢劫,致伤5名孟加拉外劳。
为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伤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0年,罚款及鞭笞。
3名被告中,仅莫哈末利赞由代表律师以目前无业为由,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减低保释金。
法官最终允许少年以4500令吉保释,而另2名被告则需各以1万8000令吉保释,并将此案定于2月27日过堂。此案由莫哈末依山纳斯鲁丁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