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 18岁青年约16岁女少唱卡拉OK,以补充维生素为由给少女服下迷幻药,导致对方昏迷不醒,再伺机猥亵,今日认罪后,被判处一年监禁以及鞭笞一下。
涉嫌在卡拉OK厢房内猥亵未成年少女,今日被控上麻坡法庭后俯首认罪,被判处一年监禁以及鞭笞一下。
18岁被告莫哈末凯鲁被控于2023年11月30日,晚上10时29分,在麻坡丝丝路一间卡拉OK内猥亵一名16岁少女。
控状指出,被告连同一名印尼籍友人及16岁受害少女前往该间卡拉OK,并借口以补充维生素为由,向受害少女提供药丸,实际是迷幻药。少女在食用药丸后随即昏迷不醒,被告则伺机猥亵少女,并将对方带到其位于新加旺的住所。
因受害少女未返家,其家人隔日清晨6时20分,到麻坡警区总部报案,被告随即遭到逮捕。
被告是在2017年《针对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文下被控,并与相同法令第1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0年及鞭笞。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副检察司丹尼尔,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在审讯过程中,社会福利部官员提交一份与被告及其家人有关的报告。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表示,希望能够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
承审上述案件案件的法官阿布峇卡今日宣读判决时,惋惜被告的学习成绩优秀,未来充满无限可能,却因为一时的行差踏错而自毁前程。
法官在听取主控官以及被告的陈情后,判处被告监禁一年及鞭笞一下,刑期从今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