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8日讯)一名母亲被控疏忽照顾3名年幼孩子,今日在马六甲法庭承认有罪,被判处需在半年内进行240个小时社会服务令。
现年41岁的被告玛莎妮扎(学校助理)共面对2项控状。
控状皆指出, 被告与2021年6月16日至18日、9月23日至25日期间,在加东柏淡那花园一间住家单位,涉嫌疏忽照顾3名年龄介于6岁至11岁的小孩。
被告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 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奥玛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已反省错误,恳请法庭从轻发落,准许被告守行。
案件主控官拉希达副检察司则基于担忧守行无法让被告汲取教训,要求法庭让被告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官达玛菲克里最后判处被告需在6个月内进行24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同时守行2年及交付7000令吉作为良好行为担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