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55岁胶工假借驱邪,伺机强奸妻姨和外甥女,早前被控时认罪,案件原订今日下判,被告改口不认罪,并要求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法律援助,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18日过堂。
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其中一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12日,傍晚6时30分在昔加末某园丘宿舍,与年仅15岁外甥女发生关系。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1)(乱伦)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10年监禁,或最高不超过30年监禁,以及可施予鞭笞。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17年中午12时,在利民达某住家强奸当年19岁的妻姨。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6B(1)(乱伦)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10年,或最高不超过30年监禁,并可施予鞭笞。
案情显示,15岁受害少女偕家人回乡探访亲友,到被告作客,岂料遭被告3次性侵。
受害少女对被告态度恶劣,母亲询问下,才惊悉女儿被强奸,同时揭发少女的小姨也是受害者,被强奸长达6年。
被告从妻姨13岁开始,假借驱邪为名强奸长达6年。事件曝光后,受害者才恍然大悟,姐夫(被告)的行为并不是为自己驱邪。
被告在11月20日面控时认罪,法官订于今日下判,被告今日上庭时突然改口,否认所有控状,并要求并要求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法律援助护。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