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29日讯)3名男子涉嫌在江沙抢劫金商约140万令吉金饰,于今天在地庭被控结伙持械抢劫罪,惟3人否认有罪,法庭批准被告保释申请,案定12月29日过堂。
3名被告分别是古纳瑟兰(52岁)、阿德里安·拉吉‧多米尼克(29岁)及阿南丹(35岁),来自雪州巴生,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3名被告结伙另6名在逃嫌犯于今年11月6日上午约9时40分,在江沙拿督马哈拉惹路停车位处,使用长巴冷刀抢劫张永成及陈康杰(皆26岁,译音)总值140万令吉的各类金饰。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并联同相同法典第397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将判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
慕哈末菲道斯副检察司向地庭法官罗海达提出建议,每名被告以3万令吉及每月一次到警局报到,作为保释候审的条件,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杜拉西则作出降低保释金的申请,指3名被告皆已结婚及拥有家庭负担,分别是任职罗里司机及传呼中心代理,他们在警方调查期间给予充分合作。
法庭聆听双方的建议后,决定批准被告每人以2万令吉保释,同时被告必须每月一次到警局报到,并案定12月29日过堂。
另外,其中2名被告即古纳瑟兰及阿南丹,各也面对一项吸入吗啡和大麻的控罪,他们对此俯首认罪,被法庭判罚款2500令吉或以监禁6个月取代,及接受警方长达2年的监视。
2名被告的行为已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
根据报道,一群为数不明的蒙面劫匪于11月6日,在江沙拿督马哈拉惹路停车位处,使用巴冷刀抢劫2名金商总值140万令吉的各类金饰。
匪徒使用巴冷刀击破司机座侧窗镜子,打开事主的车门及车后厢,取走数个包裹后逃离现场。
警方接获投报后于同一天下午约2时10分,在雪州莎亚南逮捕3名嫌疑男子,不过,警方未能寻回被劫走的140万令吉金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