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2日讯)被控贩运总值720万令吉毒品的巫裔男子,在被扣留3年后,基于控方无法出示有利证据证明被告涉案,被告今日获法官宣判当庭释放。
被告莫哈末哈菲祖丁(31岁)面对两项控状,首项控指他于2020年5月14日早上7时,在波德申直落甘望海滨路6英里MARINA BAY海滨贩运5万1895克冰毒,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 (1) (a)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于上述同一日期、时间及地点,贩运1万3794克冰毒品,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 (1) (a)条文。
一旦罪成,唯一刑罚就是死刑。
无论如何,被告今早现身芙蓉高庭闻判,而芙蓉高庭法官拿汀罗哈妮基于控方证据不足,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此案是于今年3月20日在芙蓉高庭审讯,过程中共有7名证人被传召上庭供词。
被告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仅简单回应表示,他与太太育有3名孩子,而这段时间他们都过得非常艰难,且倍感压力,也辛苦了太太一人需要照顾孩子们。
无论如何,对于法庭的判决,他感到非常高兴;同时,也非常感谢代表律师莫哈末利祖安。
此案主控官为奥拉鲁丁副检察司。
根据早前报导,时任武吉安曼毒品罪案调查部主任拿督南利在2020年5月18日召开记者会时表示,警方在多次突击行动中拘捕了7名嫌疑人,并起获了112.7公斤各类毒品,总值为720万令吉的毒品,可供超过50万名瘾君子使用。
南利说,所起获的毒品中,80.8公斤是冰毒、摇头丸31.8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