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 担任公司高层的3名男子因涉嫌提呈虚假文件,向大马社险机构(Perkeso)申请聘雇员工奖励计划,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以5000令吉、8000令吉和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
3名被告分别为卜维斯纳(35岁,进出口公司董事)、莫哈纳苏达拉姆(34岁,进出口公司董事)和拉玛慕蒂(41岁,教育公司董事),3名被告今日在新山地庭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表示不认罪。
被告卜维斯纳和被告莫哈纳苏达拉姆被控于2021年5月30日,在大马社险机构新山办事处提交4份虚假文件申请,涉及金额为6万2120令吉。
第三名被告拉玛慕蒂则是在同年5月25日和26日提交3份虚假文件,涉及金额为7万4120令吉。
3人的上述行为皆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以及可依据相同法令第24(2)条文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不少过过贿金或物品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主控官莱斯要求法庭,卜维斯纳和莫哈纳苏达拉姆的保释金定为每人4万令吉,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同时每月向反贪会报到。
两人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沙烈和阿都拉辛向法官要求,将保释金分别减少至5000令吉和8000令吉。
法官阿末卡玛阿里芬批准卜维斯纳的保释金为5000令吉,莫哈纳苏达拉姆的保释金则为8000令吉,谕令两名被告必须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并每月向反贪会报到。
至于拉玛慕蒂的保释金,主控官莱斯同样向法官建议保释金为4万令吉,代表律师阿玛毕星则要求减低保释金至1万5000令吉。
法官最后允许拉玛慕蒂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以及每月向反贪会报到。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12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