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3日讯)血气方刚年轻军人私闯香闺非礼岳母聘请妙龄女工,结果东窗事发被捉正,遭警逮捕后挨告。
他不承认有罪,推事宣布他交4千令吉,2名本地人担保外出候审,同时每月向调查官报到一次,期间不能骚扰证人。
此案订12月4日再过堂。
被告23岁,2019年从军,是皇家马来军团第7营战士,已婚,犯事时妻子怀孕,受害人是岳母临时员工。
控状指他于2023年5月3日凌晨5时在沙巴斗湖美家花园一屋子房内刑事武力非礼一名外国女子,触犯刑事法令第354条文,罪成可以判坐牢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者。
事发时受害人在房内睡觉,她发现被告在她床上左边,被告伸手抚摸她的身体触及胸部和大腿。受害人被他的行为惊吓起身寻找手机照明。在同一时候,被告尝试对自己行为解释。
5月5日下午2时,一支斗湖刑事调查局警队扣留一名23岁嫌疑人调查。
跟据调查所得,被告岳母在军营经营食堂,聘请受害人工作,受害人的房间在被告与妻子的房间对面。
他俩在房内时,被告的妻子与其母亲敲门,被告阻止受害人开门,同时他躲身门后衣柜里面,受害人打门房门告知被告躲身之处。
受害人并如实说出被告要对她有非份之举。被告的妻及与其母亲问道被告事实,被告不承认自己行为还责备妻子与母亲,抽身离开屋子。
因为被告与受害人无合法亲密关系,因此他涉及触犯刑事法第354条文。
主控官杰菲里助理警监基于被告触犯的是刑事罪,要求推事宣布以1万令吉,2名本地人担保外出候审,同时每月向调查官报到一次,期间不能骚扰证人。
推事达央作出上述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