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 7岁巫裔男童遭27岁生母及新加坡籍同居女友虐打案今日下判,两名被告各被判监禁7年。
两名被告是男童生母努鲁雅欣金(27岁,家庭主妇),以及其新加坡籍女性朋友蔡艾雯(30岁,译自Awin Chua,在新加坡一家工厂任职技术人员)。
上述原订10月10日下判,因原定今日下判,承审法官因病告假,案件展延至今日做出判决。
两名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1日至8月9日之间,在巴西古当拉央卡沙镇一间住家,涉嫌虐打一名在两人照顾下的7岁男童莫哈末依曼,造成男童受伤。
另一项控状则指两名被告被控于同一时间及地点,疏忽照顾7岁男童莫哈末依曼。
上述行为皆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20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今日上午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戴上口罩的两人神情淡定。
此案承审法官玛贝尔希拉判处两名被告,每项控状监禁7年,两人共被判监禁14年,由于刑期同时执行,两人实际监禁7年。
此案主控官为诺蒂雅娜,两名被告代表律师为阿都拉欣。
根据早前报导,7岁巫裔男童疑在家中长期被生母和生母同居女友虐待,背部遭鞭打或灼伤至皮开肉绽,哭喊声惊动街坊上门查看,才揭发这宗虐童案。当时男童母亲频哭泣,该新加坡籍同居女友双手合十求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