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 警方在短短7天就接获3宗投资诈骗案投报,损失数额高达1128万令吉。
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南利表示,首名受害者是一名19岁商人,他是在社交媒体游览到一则投资广告,称只需要购买2800令吉至6738令吉的投资配套,就能在3个月后赚取最高7万令吉的回酬。
他说,受害者加入投资后迟迟没有拿到任何回报,而联络上一名自称是投资公司的职员,对方称事主能拿回本金和回酬共计6000万令吉,惟交易只能以现金进行,因此需要支付43万1000令吉的“保安费”后,才能将现款送到事主手上。
“事主在不疑有诈的情况支付这笔钱,惟最终仍没有拿到任何钱,一共损失了143万令吉。”
南利指出,第二名受害者是一名75岁退休人士,事主于今年5月份游览到一则加密货币投资广告,称投资几天就能获得翻倍回酬而联络上骗子,并支付275万令吉给对方用来投资加密货币。
他说,事主通过骗子提供的网站看见投资出现盈利后,却无法汇出这笔钱或提现,惊觉受骗后立刻向警方报案。
“第三名受害者则是一名52岁公司董事,他同样是在汇款710万令吉给骗子,用来投资加密货币后无法拿回钱而报警求助。”
另一方面,南利表示警方也在上周收到一宗与商业电邮骗局(BEC)有关投报,一名40岁商人于8月15日向一家美国公司以117万令吉的价格订购电台设备,随后就收到一封电邮要求付款。
他说,事主付款后没有收到货物,而联络上相关公司负责人,再三检查后才发现付款邮件的地址与设备公司的电邮地址不同。
“这两个电邮地址当中,其中两个字母相反,倘若没有细心查看根本无法发现端倪。”
他指出,警方现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对上述4宗案件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