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0日讯)古晋一名辅警乘著工作之便,向一名17岁少女伸出咸猪手,结果被控非礼。
惟他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和一名本地人保外候审。
51岁被告被控于2023年10月14日,约晚上11时30分,在一辆停放在苏丹登雅路一带的某停车场的车内,强行摸17岁女受害者的大腿和手、捏脸颊和吻她的嘴唇。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项刑法。
据悉,受害人当时在探望生病的母亲后回到学习中心。由于已很夜,当天值班的被告指汽车在晚上10点后不可进入有关的停车场。
被告也提议要载受害者到学生宿舍。受害人由于不愿独自一人行走到宿舍,而同意被告的建议,而坐被告的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