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握住一名女子的手被视为无礼行为,41岁外籍男子被控上法庭!
槟岛东北县警方在面子书发文告指出,一名41岁外籍男子在槟岛东北县,因作出无礼行为握住一名女子的手,触犯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则以监禁10天替代。
被告于9月18日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由于被告不谙马来语及英语,法庭将另择定日期安排通译员进行翻译,被告不获保释候审。
(槟城19日讯)握住一名女子的手被视为无礼行为,41岁外籍男子被控上法庭!
槟岛东北县警方在面子书发文告指出,一名41岁外籍男子在槟岛东北县,因作出无礼行为握住一名女子的手,触犯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则以监禁10天替代。
被告于9月18日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由于被告不谙马来语及英语,法庭将另择定日期安排通译员进行翻译,被告不获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