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54岁妇女被控致伤母亲时不认罪,获准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东北县警方在面子书发贴文指出,一名本地中年妇女,于本月5日被带上乔治市法庭面控。
被告被控在东北县区内致伤亲生母亲,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与刑事法典326A(严重致伤他人)条文同读。
根据该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女被告在庭上不认罪,要求审讯,法官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外出。
(槟城7日讯)54岁妇女被控致伤母亲时不认罪,获准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东北县警方在面子书发贴文指出,一名本地中年妇女,于本月5日被带上乔治市法庭面控。
被告被控在东北县区内致伤亲生母亲,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与刑事法典326A(严重致伤他人)条文同读。
根据该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女被告在庭上不认罪,要求审讯,法官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