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0日讯)38岁男子今天在怡保推事庭内,承认虚报购物中心有炸弹只是为了开玩笑,并未意识是一项罪行;推事普妮达聆听控辩双方呈词后,最终判决被告纳斯里监禁一天,以及罚款4000令吉。
同时,若未能缴付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取代。
被告纳兹里今天上午在双亲陪同下,现身法庭面对一项控状。
依据控状,被告纳兹里被控于8月23日下午4时15分,在佳邦永旺购物中心,向一名男子透过手机通讯致电作出刑事威胁,被告当时称在该购物中心内会有炸弹引爆。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507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多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依据案情,该购物中心办事处的职员在上述时间接获被告的来电,通话时间介于1分钟至2分钟。
随后,霹雳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特别行动组(D8)联同重案组(D9)在当晚9时30分逮捕被告,并起获一部智能手机。经过特别行动组调查,该智能手机的通讯号码是属被告注册,也是拨电给购物中心办事处的通讯号码。
透过通译员念读该案情后,推事普妮达在庭上询问被告为何要谎报有炸弹,后者坦承当初纯粹想开玩笑,并不知晓是错误行为。
主控官莫哈末法米要求法庭判处被告监禁,这是因为被告的行为已影响公共利益,以及为该购物中心的顾客和职员带来麻烦。
他表示,被告应当受到严重刑罚,以便获取教训,同时警戒社会此事并非儿戏玩笑。
至于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代表被告的律师西蒂哈嘉则向推事表示,被告单身,曾于2022年在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治疗,也基于有此医疗纪录,被告难以寻获稳定的工作。
她表示,被告目前从事兼职送餐,因状况不稳定,因此收入不定,若有上班,一天的收入介于20至30令吉。
她也告知,在被告落网至今,被告全程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今天也主动现身法庭面控,同时被告对本身对行为已有忏悔之心,因此恳求法庭酌情判处最轻刑罚。
上周三(23日),佳邦永旺购物中心傍晚传出有炸弹的惊魂,所有购物中心职员和顾客被疏散至建筑物外,导致人心惶惶。
霹雳州警方拆弹组、霹雳消拯局危险物品特别拯救不对(HAZMAT)和大马民防部队展开全面搜查,直至确认购物中心内没有发现可疑物品和炸弹以后,于当天晚上10时30分允准员工和顾客进入该购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