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9日讯)怡保巴占轻工业区一间洗衣店因无执照私囤液化石油气,而遭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取缔,55桶液化石油气遭充公,价值1万8713令吉80仙。
该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表示,该局执法人员于昨天上午9时30分依据投报和情报,在该涉嫌私藏液化石油气的商店展开该项取缔行动。
他说,经过检查,该商店经营清洗酒店床单和毛巾的生意,现场有1名35岁本地女子是商店助理。
他表示,经过进一步勘查,在储藏室内寻获大量各品牌的液化石油气,初步调查该液化气供烘干机使用,而该名商店助理无法出示批发或零售的统制品供应执照(CSA)。
他解释,有鉴于此,该局针对没有准证私藏统制品液化石油气,而开档调查该项触法行为,并充公55桶14公斤和50公斤的液化石油气,以及带回相关文件,以作调查。
他说,此案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下展开调查,一旦罪名成立,个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公司可被判罚款不超200万令吉,重复犯错被罚不超过500万令吉。
他也补充,该局也会对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商展开调查,若发现有违反1961年统制品法令,即向没有准证的个人或单位售卖统制品,那么就会被采取行动对付。
他说,该洗衣店业者因使用商业用途的液化石油气,应当向该局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信,才能将相关液化气罐放在商店内,同样的,任何个人或公司有意经营涉及统制品的生意,都必须向该局申请执照和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