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8日讯)3名董事联同公司于4年前被控拥有4342双仿冒商标鞋子案,法庭今天裁定被告罪成,并宣判60万7880令吉罚款的刑罚。
3名被告分别是叶建成(62岁)、叶仁杰(51岁)及孙海霞(40岁)(人名皆译音),是属于一间位于万里望工业区的公司董事兼经理。
根据控状,他们于2019年5月17日上午11时10分在位于万里望工业区的公司,拥有4342双仿冒Adidas及Nike商标的运动鞋及凉鞋商品。
被告的行为因而抵触《2011年商贸法令》第8(2)(c)条文,一旦罪成,将在相同第8(2)(A)条文被判刑,即每件仿冒商品罚款1万5000令吉。
怡保地庭法官诺拉西玛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裁定3人及有关公司罪成,并宣判每名被告13万26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6个月监禁取代。
至于公司方面,法官宣判21万7100令吉罚款的刑罚。
无论如何,被告的代表律师向法庭提出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因为被告决定向高庭提出上诉,法官批准被告代表律师的申请,并允许被告以每人1万5000令吉保释。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菲特里及莫哈末阿斯里,而控方是慕哈末礼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