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6日讯)一名巫裔青年被控以刀致伤亲生父亲,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时认罪,案件将于9月12日下判。
28岁的男被告莫哈末阿兹敏扎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在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面前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7月20日凌晨4时45分,在丹绒米雅甘榜双溪阿依希淡某住家单位的厨房内,刻意以刀致伤其68岁父亲的右手、左耳、肩膀和胸部。
为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法官最终不允许被告保释,并将案件定于9月1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