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巫裔男子与胞弟和友人串谋轮奸少女,在今日被判处5年监禁与鞭笞4下,两名共犯因未成年,必须等待福利部进行身世背景调查。
20岁被告莫哈末海卡尔今日被带往麻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
被告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28日,凌晨2时30分至3时,在峇吉里巴力哈兹诺的一间住屋房间强奸一名15岁少女,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3月30日凌晨1时至1时20分,在同一间住所内强奸同一名少女,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承审法官阿布峇卡表示,考虑到被告承认犯罪,再加上年纪尚轻也为初犯,因此在多方斟酌后,判处被告在两项强奸罪名下,各坐牢5年与鞭笞4下。
法官谕令,刑罚从被捕日开始算起,并且同时执行,因此被告需坐牢5年以及鞭笞4下。
另一方面,两名未成年共犯同样今日上午在麻坡地庭面控,尽管两人皆已认罪,惟案件仍需待福利部调查未成年犯的身世背景,法官择订案件8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