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兄弟两因合伙持械抢劫,而各被判监禁10年和鞭刑10下。
此案被告分别是25岁的诺沙鲁和23岁的莫哈末诺希亚,他们被控于2023年5月26日,约下午3时20分,在朋岭高原一带合伙持巴冷刀打枪一名44岁的女子,抢走受害人的手提包,里面有大马卡、驾照、保险卡、两台手机、3800令吉现金和价值2500令吉的金链。
他们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并可与第397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和鞭刑。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案发时正打算把物品收在车后厢,突然两名男子骑著摩哆靠近他,其中一人亮出巴冷刀抢走她的手提包,造成约7000令吉的损失。
据悉,两名被告拥有多项打枪和拥有贼赃案底。
另外,诺沙鲁在另一个地庭因打劫罪名而被判监禁8年和鞭刑3下。
诺沙鲁在此案被控在2023年5月12日,约凌晨5时30分,在桑路一带的某酒吧附近,与他人合伙抢劫一名85岁男子,抢走受害人的银行卡。
案情显示,受害人案发时正在上述地方走动,突然两名男子靠近他并抢走他的斜包。同时还以木条打伤他后乘坐摩哆逃走。
受害人因此损失80令吉现金、钱包、大马卡、银行卡和屋子钥匙。
经警方的调查发现受害人的银行卡,曾被用在砂督附近数家商店购买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