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7日讯)3名涉及巴占退休老师住家劫案的男子,于今日在法庭分别被控结伙持械抢劫及不诚实接受赃物,惟3人否认有罪,案件定在7月7日过堂。
3名被告分别是哈利占德兰(41岁)、劳伦斯(39岁)及沙斯巴星(33岁),前两者被控结伙持械抢劫罪,后者则被控不诚实接受赃物罪。。
第一被告哈利占德兰及第二被告劳伦斯,今日被押往第2地庭,各面对一项控罪,而沙斯巴星则在第一地庭面对一项控罪,3人都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哈利占德兰及劳伦斯被控于今年5月24日凌晨3时在巴占丽雅花园一间住家持械结伙抢劫陈妙珍,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95(结伙持械抢劫)条文。
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的刑罚,以及另加鞭笞。
控方莫哈末纳兹林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不允许被告保释候审,因为2名被告持械抢劫,而且三度抢劫乐龄人士,因此希望法官给予考量。
法官艾努莎琳决定,允许2名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及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下令被告不可干扰此案受害人,并且每月2次到邻近警局报到。
她指出,如果被告没有遵守这些保释条件,警方可马上将他们逮捕,并押往法庭取消被告的保释。
此外,第3名被告沙斯巴星被控于今年6月4日下午3时45分在巴占一间组屋单位内,藏有一架属于陈妙珍的华为手机,对手机由结伙抢劫所得一事是知情的。
被告行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12(不诚实接受赃物)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的刑罚,另加罚款。
第一地庭法官阿兹莎聆听控方莫哈末海卡副检察司的建议及被告的求情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每月一次到邻近警局报到。
3名被告的案件皆定在7月7日过堂,以便被告聘请律师进行辩护。